暴走漫画案宣判:暴漫公开道歉并赔款叶挺后人精神抚慰金

时间:2018/09/28 16:44:12 编辑:杉崎

暴走漫画案宣判结果是什么?大家还记得此前“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侮辱英烈短视频吗。今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该事件详情吧。

暴走漫画案宣判:暴漫公开道歉并赔款叶挺后人精神抚慰金

事件起因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8日,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发布短视频,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

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囚歌》的全文为: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

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

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处理结果

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事件意义及启示

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亵渎。网络创作不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以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也是任何一个公民以及市场主体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本案中,叶挺创作的《囚歌》体现的革命大无畏精神,《囚歌》内容所凝聚的民族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共同记忆,也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被告虽然辩称创作案涉视频的初衷是反讽社会中大量存在的广告植入中小学课本的不良现象,但其作为网络媒体运营商,更应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在网络创作时应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案涉行为及近年网络上频出的类似行为,不仅侵犯了革命先烈及其后人的人格尊严,也严重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作为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侵犯名誉纠纷案件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对违法侵害革命先烈人格利益的行为加以惩罚和制止,在彰显司法公信力的同时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关事件详情>>>今日头条回应“暴走漫画”侮辱英烈:已下架视频,封禁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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