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2K9》攻略中你不得不学习的10件事

时间:2012/01/12 09:26:51 编辑:Oc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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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截止日最后的疯狂 关于交易你必须知道10件事(如交易特例的解释) 从2005-06赛季开始,NBA开始使用新版劳资条款(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这版劳资条款将沿用至2010-11赛季,而NBA有权将其延长至2011-2012赛季。

  在新版 劳资条款当中,关于球员交易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以下就是关于球员交易,

  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

  1:工资总额在工资帽(Salary cap)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可以进行任何交易,只要交易之后球队的 工资总额不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 举例:2008年夏天,快船的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他们仅用一个受保护的2010年第二轮秀权,就从掘金换到了马库斯-坎比。当然,由于掘金是与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而且交易是一对一的,他们从中得到了一个价值1000万美元的 交易特例(Trade Exception)。

  2: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进行交易

  交易的基础就是公平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绝大部分球队都是这种情况)进行交易,要遵循 劳资条款的规定,其中一支球队转入的年薪总额,必须小于转出年薪总额的125%+10万美元,这个就是我们常说的 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球队交易出去一位、或几位球员,年薪总合为1000万,那么交易进来的球员年薪总合,不得超过1260万。

  3:选秀权和现金

  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中的价值都是零 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当中的计算价值为0,只能做为一种补偿手段,并不能用来实现薪金对等原则。

  4:交易特例

  黄蜂得到了他们想要的 交易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交易。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 非瞬时交易。 在一个非瞬时交易中,球队引进的球员年薪不得超过送出的球员年薪+10万美元。按照规定,如果参与交易的一方要送出多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 瞬时交易,而非瞬时交易只能是一对一的交易。当然,有时交易双方会把一笔多人交易,拆分为多笔单人交易,以便从中赚取 交易特例。

  如果一支球队先用一个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一位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总体上讲,他们转入210万美元年薪,转出200万美元年薪,完全符合 薪金对等原则,只不过他们并没有一下就完成交易,甚至还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进行了交易而已。 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个价值100万美元的信用点,之后他们又使用这个 信用点+选秀权,换来了那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而这个所谓的信用点就是 交易特例。 当交易一方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时,这种交易更容易完成、理解。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可以直接得到一位球员,只要这位球员的加入,不会使他们的 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这样一来,另外一支参与交易的球队,就会得到一个与那位球员年薪等价的 交易特例。

  交易特例不能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也不能和其他球员打包使用,并只能再度完成一对一的交易(选秀权价值为0)。不过,一个 交易特例可以拆分为多个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自动作废。 举例:2006年夏天,步行者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黄蜂进行交易,后者用1998年第二轮总第50位新秀安德鲁-贝蒂的选秀签约权,直接从步行者得到了佩贾-斯托贾科维奇。双方这笔交易符合 一对一的原则,而黄蜂的工资总额又在工资帽以下,所以步行者得到了一个750万美元的 交易特例(等同于斯托贾科维奇的年薪)。

  5:阿朗佐-莫宁条款(Alonzo Mourning Rule)

  联盟总裁有权对被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举例:2004年冬天,篮网与猛龙达成交易,莫宁被当作交换文斯-卡特的筹码送往猛龙。但是,莫宁一心重返热火,拒绝前往多伦多进行体检。为此,联盟特意修订了 劳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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